自治区林业厅吾拉孜别克副厅长一行对南疆四地州
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
为落实好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,推动南疆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,于2008年5月19日至5月30日,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吾拉孜别克.索力坦率动植办、护林办、保护处和濒管办的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赴南疆喀什、克州、和田、阿克苏等四地州对自然保护区建设、湿地保护、护林防火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和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等林业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。
吾副厅长一行在调研期间,在喀什、和田、克州、阿克苏地区前往海拔4000-5000米的塔什库尔干自然保护区、帕米尔高原湿地保护区和叶尔羌河湿地、塔里木河上游巴楚、沙雅胡杨林区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,对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一期工程、和田、喀什地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,深入林区、保护区、湿地,看望了林业职工。另外,吾副厅长一行对喀什、和田林果业工作进行了检查,在阿克苏还看望了森林武装部队指战员。
通过实地考察、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座谈、听取汇报等方式,对南疆生态环境状况有了客观地的了解,对南疆四地州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针对四地州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。